销售处·JL-016 BG2007D-01
按照目前板材市场供求状况,出于公平合理地处理本钢与用户之间的利益关系和稳定销售渠道的需要,现对《本钢热轧BSP 产品2007 年第一期价格及政策》作如下说明,望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从2006 年12 月12 日0:00 时起,订购本钢热轧产品的合同,执行《本钢热轧BSP 产品2007 年第一期价格及政策》,若遇价格调整,均以此为基础进行上浮或下调。价格调整以本钢国贸公司发出的价格通知(文件)为准。
二、关于热轧产品结算价格的说明:
订货实行按协议户协议量全额货款制度,全部协议用户必须在规定的订货时间(付款基准日)前缴纳货款。
1、订货时间(付款基准日):合同月上月26 日前缴50%货款,其余货款于30 日前足额缴完。(公休日不顺延,如遇调整,以本钢国贸公司通知为准),集港用户合同月上月26日前协议量全部订完。
2、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按月0.36%贴现率贴现计算,以合同月首日为基准日贴现(含集港补全款所交承兑汇票)。
3、本钢热轧产品若超过交货时间,造成合同逾期,按《逾期发货补贴操作规程》执行。按天计算,每天本钢向用户补贴0.28 元/吨,超过两个月按两个月计算,计算日期按材质单日期为准。
4、以上补贴均为不含税价。
三、此政策从2006 年12 月12 日0:00 时执行。
本钢国贸公司
关于BG2007D-01 价格政策中协议产品的补充说明
根据集团公司批示,决定从2006 年12 月12 日0:00 时起,本钢热轧BSP 协议品价格调整如下:
一、钢种为SPHC、SPHD、SPHE、SPH235、P235S、Q
二、除上述钢种外,其它钢种热轧协议品在企标普板价格基础上下浮,规格、组距调整按普板政策执行,宽度无加价政策。下浮幅度:协议一下浮25 元/吨;协议二下浮35 元/吨;协议三下浮43 元/吨。
三、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望遵照执行。
本钢国贸公司
关于对BG2007D-01 价格政策中区域优惠的补充说明
根据目前市场最新形势,经国贸公司研究,并经过集团公司批准,BSP产品2007 年1 月份合同区域优惠如下:
一、区域优惠
2、湖北、湖南、宁夏、甘肃、陕西、海南、河南、山东、河北、山西、天津、北京、内蒙古、新疆、四川、重庆、云南、西藏、青海地区区域优惠50 元/吨。
3、江西、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贵州地区区域优惠50 元/吨。
4、SPA-H 无区域优惠。
二、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
三、执行时间:2006 年12 月12 日0:00 时起。
本钢国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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